随着大湾区的建设与发展,粤港澳的经济交往越发密切,粤港、中港两地车牌政策也再次调整、放宽了对商务签证的要求,以及内资公司分支机构满足纳税金额也可以申请办理中港两地车牌。
NO.1粤港两地车牌办理条件
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企业在广东投资创办企业,所投资的企业近3年(含申请办理年度)在广东的纳税总额总计满足10万元以上的,能够申请办理粤港两地牌。
海外、中国、香港、澳门、台湾投资者在广东投资的前一年,在广东缴纳的税款符合下列标准,可以申请中国香港出入境商用车指标:
如果上一年度的纳税额达到15万元以上,可以申请第一个指标;
如果上一年度的纳税额达到50万元以上,可以申请第二个指标;
上一年度的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请第三个指标;
从申请第四个指标值开始,上一年度的纳税额可以增加一个指标值,每增加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5个指标(包括投资者申请的所有指标)。
NO.2申请中港两地车牌
内资企业(办理FV车牌):
外资企业(办理粤Z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