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企业若想开展境外投资活动首先必须办理境外投资核准/备案(实践中简称“ODI备案”),获得相应证书。例如:企业出海设立分公司、建厂、投资或并购海外企业的活动,都将体现在 ODI备案的数据当中。故本文将主要通过对ODI备案流程的介绍并结合备案中的审查要点,以期为有相关需求的企业提供参考。本文将为大家带来中国企业出海手续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指南。
一、石家庄企业“走出去”,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办理法定的手续。
根据发改委《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六条,区分是否投资敏感类项目,中国政府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分别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两种管理模式,此处备案制即通常所称的ODI备案。
二、ODI备案受理部门
根据发改委《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ODI备案涉及发改委和商务部两个部门。
就发改委而言,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务院或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或者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就商务部门而言,投资主体是中央企业的,报商务部备案;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的,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根据相关规定以及上级单位授权,石家庄地区企业的ODI备案申请,分别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家庄市商务局受理。
三、ODI备案申请材料
(一)向石家庄市发改委提交ODI备案申请的材料
1.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一般指营业执照);
2.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可自行制作);
3.最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4.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针对投资项目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5.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或类似文件(如股权收购协议等);
6.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由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7.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针对备案资料、投资项目等真实性、合法性出具承诺书)。
(二)向石家庄市商务局提交ODI备案申请的材料
1.营业执照;
2.境外投资备案表(分别通过石家庄市商务局系统和商务部系统在线填写,并加盖公章);
3.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该份材料比较重要,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涉及内容较多);
4.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章程(合同、协议)(根据投资类型具体准备);
5.境内投资主体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针对投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需由全体董事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6.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根据商务局版本填写)。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投资主体除了要完成发改和商务部门的ODI备案,还需要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以便将投资资金顺利汇出。
以上仅是对申请材料的一般性介绍。具体办理过程中需要针对投资方、投资项目、投资目的地等因素具体制作相应的文件,并且还应加强与受理部门的沟通,才能做到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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