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具体介绍当前南京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办理变更时的登记流程与材料,为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提供参考。
一、什么情况南京的企业需要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变更手续?
➽根据国家发改委第11号《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已核准、备案的项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主体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出具该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一) 投资主体增加或减少;
(二) 投资地点发生重大变化;
(三) 主要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
(四) 中方投资额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原核准、备案金额的20%,或中方投资额变化1亿美元及以上;
(五) 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其他情形。(此处情况较多的是注册企业名称变更、商务发改币种不一致等,外汇管理部门提出需要变更的其他事项,关于不确定的事项变更一定要及时和原批复的主管部门联系)
➽根据商务部令2014 年第3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企业境外投资经备案或核准后,原《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按照本章程序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提示】另外也要区分变更和增资,变更是备案项目没有实施或者未实施完成;增资是原备案项目完成,需要增加资金,增资按照备案程序办理。
二、境外投资备案变更所需材料清单
发改系统变更材料基本如下,需要根据具体变更事项,具体可下载附件参考。总之要把握一个原则,材料要形成闭环。
(1)变更申请报告
(2)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3)该投资主体注册登记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4)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5)其他相关部门另行要求之文件
商务系统变更材料如下所示
实践中,境内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前期制定投资架构的过程中也需要综合考虑政府审批手续,并根据境外投资进度,分阶段逐步办理审批备案事宜。律师协助企业指定适合的投资架构,准确把握每一阶段应履行的核准、备案、登记审批手续,是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得以顺利推进和降低法律风险的关键。
鑫达咨询提供全面的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服务,如有疑问或需协助,请随时咨询李经理,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