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改委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企业按照申请材料的要求自备好境外投资备案材料申请办理。
二、受理:投资主体应当向备案机关提交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有关材料。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项目不属于备案管理范围、项目不属于备案机关管理权限的,一次性告知投资主体。
1.申请。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向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提交备案申请。
2.初审、受理。省发展改革委对申请材料依规进行审查,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是否受理。
三、审查:根据规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详细审核:
1.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
2.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3.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4.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5.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6.最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7.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8.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9.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10.国有企业需提交国资委对该项目的备案函
四、决定:对详细审核符合规定备案条件的,于3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对详细审核不符合核准条件的,于4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补正、并联审查、暂停或终止审批。
五、送达:办理结果:《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送达方式:窗口直接领取或邮寄
云南发改委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材料
1、申请核准(或备案)的请示
2、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
3、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4、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5、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6、最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7、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8、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9、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10、国资委对该项目的备案函
鑫达咨询提供全面的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服务,如有疑问或需协助,请随时咨询李经理,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本文由李经理个人撰写,未经许可严禁AI洗稿与抄袭,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