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线上备案对企业境外投资进行管理,并向获得备案或核准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由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印制并盖章,实行统一编码管理。本文给大家带来商务部门境外投资核准及备案流程:
一、商务部门境外投资核准流程
1、对主体要求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商务部门并未按照投资金额大小区分审批权限(发改委是有的)。
2、核准流程
提交核准材料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对属于核准情形的境外投资,企业申请境外投资核准需提交申请书、《境外投资申请表》、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我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等。
3、核准机关批复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商务部核准境外投资应当征求我驻外使(领)馆意见。商务部应当在受理中央企业核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包含征求经商处意见的时间)作出是否予以核准或者要求补正的觉得。
对予以核准的境外投资,商务部出具书面核准决定并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二、商务部门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1、主体要求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境外投资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备案管理。
2、备案流程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对属于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投资主体应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3、其余注意要点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自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之日起2年内,境内企业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应当重新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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